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安徽省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讲话 >  正文
安徽省商务厅张光建副厅长在全省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07-15 10:41  文章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全省农村商品流通改革
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光建
(2006年7月11日)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试点工作非常重视,会前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同意召开这次会议,金山省长还说,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一定要将这次会议开好,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来。刚才,文省长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省2005年的试点工作,对今年的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会上,韩军副秘书长代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表彰了一批在试点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优秀试点企业和先进工作者,农行有关市、县分支行与有关试点企业签订了贷款协议。会议还提交了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希望大家会后认真讨论,下午会议结束时能够将讨论意见反馈给秘书组,不能反馈的至迟本周内将书面意见传真到我厅市场建设处。下面,受福宏厅长的委托,我先向大家通报2005年全省试点工作情况,并就2006年的试点工作提十点要求。福宏厅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2005年试点工作情况
    去年4月按照商务部的部署,我省开展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23个县、38个流通企业列入试点。6月初,薄熙来部长来我省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情况进行调研,在无为县召开座谈会时,充分肯定了我省的做法,并同王金山省长共同商定将安徽作为全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省。之后,我们组织拟定《安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意见》,建立部省联席会议制度,制订“五大体系”三年发展计划,出台配套政策,召开全省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商务部的大力指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试点扩大到67个县(市、区)、89家企业,当年改建或新建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121个、乡村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店3627个,其中验收的配送中心120个,乡村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店3454个;创建了10个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培育了1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今年到5月底,全省又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54个、农家店3782个(其中消费品农家店1726个、农资农家店2056个)。建成的乡村消费品连锁店环境整洁、品种丰富、开架售货、明码标价,增强了农村购物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深受农民欢迎。乡村农资连锁店在销售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的同时,还为农民提供选种、育种、施肥、用药等一条龙农技服务,赢得了农民信赖,给农民带来了实惠。
    我省试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少数地区重视试点工作不够,配套政策不到位;农村购买力水平不高,农家店经营效益普遍较低;试点企业多为中小流通企业,融资比较困难;部分地区配送中心重复建设,物流配送缺乏规模效益;部分农家店建设标准不高,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家店经营范围狭窄,实现“一网多用”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乡村商业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经营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比较差,乱收费、重复检查、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时有反映。这些问题的存在,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试点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我省试点起步扎实、进展顺利,概括起来,主要得益于以下七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纳入 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写进了省委《关于制定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省政府两次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试点工作,专门就试点工作下发了《实施意见》;建立了以文省长牵头、省商务、发展改革、农业、财政、税务、工商、建设、土地等24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省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试点政策。王金山省长、文海英副省长还多次就试点工作做出批示。全省大多数市及试点县(市、区)分别成立了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试点工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试点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企业在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一些市县如淮南、宿州、滁州、阜阳、马鞍山、黄山等市均建立了试点目标责任制,其中淮南市政府还与试点县、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二)试点思路清晰。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商务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市县、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全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进农村流通主体、农村流通方式、农村流通政策手段、农村流通管理体制的“四个创新”和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国内销售、农产品出口、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五大体系”的试点工作总体思路,明确用三年时间,建成8000个乡村消费品连锁店、6000个农资连锁店、215个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5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30个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3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试点工作目标。各地结合实际理清思路,有16个市相继出台试点实施方案,大多数试点县(市、区)也拟订了实施意见,有力地指导了各地的试点工作。
    (三)政策措施有力。在贯彻落实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政策措施的同时,省政府出台了相应配套政策,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用于试点工作;同时,对试点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实行统一纳税,对新办的村级连锁店给予税收减免;对试点企业建设配送中心的用地按仓储用地给予支持;对设立乡村连锁店、经营药品、烟草和文化出版物等,实行方便工商登记、简化审批手续等便利措施;对鲜活农产品和有关农资产品运输设立“绿色通道”,减免通行费;省商务厅先后与省农行、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签订了总额为60亿元的“服务试点银商协作框架协议”,加大对试点企业的信贷支持。有关市县还制定了试点工作配套政策,支持农家店建设。如合肥市对新建和改造每个消费品乡级店、村级店分别补助3000元、4000元,对新建和改造每个农资乡级店、村级店分别补助1500元、2000元,对新建和改造配送中心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5万元,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50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2—4万元;淮南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80万元,淮北、六安、芜湖等市财政分别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配套支持试点建设。宁国、濉溪、凤台、滁州南谯区、天长、全椒、来安、含山、铜陵、怀宁、岳西、望江、祁门等13个县(市、区)也都出台了配套政策,对试点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四)大企业作用明显。在试点过程中,大型流通企业通过品牌、管理、技术等优势,整合利用基层流通网点资源,加快向农村延伸连锁网络,发挥了骨干作用。如徽商农家福公司拥有18个县级连锁公司、688家农资连锁门店,覆盖江淮之间25个县(市、区)550个乡镇;辉隆公司把全省分为六大销售地区,建成62个配送中心、786家农家店,为农民提供农资服务。去年,辉隆集团、徽商农家福、黄山兴徽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新建和改造农资农家店达到1675个,占全省农资农家店总数的82%。安徽华夏集团、石台冬柱商贸、宿州美惠多、宿松黎明商贸、太湖联升商贸、怀宁高河华联、怀宁上联超市、池州东华东、宣城市宣州区百姓超市、界首明星超市等10家企业,新建和改造消费品农家店671个,占全省消费品农家店总量的45%。大型流通企业在试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推动试点工作。去年全省试点工作会议后,为了将省政府试点实施意见落到实处,省商务厅会同财政、国土、建设、税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支持试点工作的职责,以推动试点的各项政策落实。农业、改革发展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创造农资连锁经营的良好环境。供销社、粮食、邮政、农垦、新华发行等有关行业和部门积极参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自我整合改造或与其他试点企业合作等方式,盘活现有网点资源,加快农村连锁网络建设。总之,各级各有关部门参与试点的积极性高涨,形成了多路大军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的试点工作。
    (六)加强工作指导。试点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为了探索试点工作的新路子,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去年,仅省商务厅机关就组织了近百人次的调研,召开过数十次的座谈会,足迹遍布全省67个试点县(市、区)、89个试点企业和600多个乡村连锁店铺,加强分析研究,以指导面上的工作。六安、阜阳、安庆、宣城、巢湖等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参加调研,召开试点企业座谈会,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采取措施,推动试点工作。二是建立试点工作联络员制度。省商务厅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动员全厅力量,确定了17名机关干部作为联络员,每人负责联系一个市,加强与试点市县的沟通和交流,指导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在商务厅网站上发布,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七)营造良好的氛围。在试点过程中,省商务厅将试点工作中的政策及相关问题归集为50问,编印数千册《试点政策问答》下发,还通过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上建立专栏、开展专访等方式,广泛宣传试点目的、意义、政策等内容;编发10期近8000份试点工作简报,交流各地的试点工作情况。组织《经济日报》、《国际商报》、《安徽日报》、《安徽日报农村版》、安徽电视台等媒体到试点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一些市县通过召开试点工作会、现场交流会,扩大宣传。一些试点企业利用新建和改造乡村连锁店开业的有利时机,邀请政府领导、新闻媒体等参加开业典礼,扩大影响。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式的宣传报道,加深了各方面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营造了试点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2006年试点的主要工作
    今年3月初,商务部在扬州召开了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这次会议就是结合安徽试点工作实际,具体落实商务部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经商务部批准,今年我省试点区域扩大到103个县(市、区)、试点企业达到200家。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在巩固提高已建的120个配送中心、3454个连锁店的基础上,新增80个配送中心、6000家连锁店,新建25 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创建10个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培育2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全面推进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试点工作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是新时期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试点,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加快农家店建设,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以城乡双向流通为特点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流通设施、推进城镇化建设,有利于优化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农村消费安全,有利于提升农民现代消费理念、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掌握科学管理方法,有利于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试点工作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将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指导,规范发展农家店。商务部对乡村农家店建设专门制订了《规范》,规定中部地区村级消费品农家店营业面积40 m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6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配送率40%以上;国家级贫困县营业面积20 m2 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4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配送率40%以上。乡级消费品农家店营业面积200 m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15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配送率50%以上;国家级贫困县营业面积100 m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8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配送率40%以上。中部地区村级农资农家店营业面积在20 m2以上,经营化肥、农药、农地膜、种子、小型农机具、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在2大类以上,化肥、农药等2类农资商品的品种配送率在70%以上;乡级农资农家店营业面积在40 m2以上,经营化肥、农药、种子、农地膜、小型农机具、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在3大类以上,化肥、农药等2类农资商品的配送率在80%以上。同时,《规范》还对农家店经营设施、店容店貌、统一字号、开架销售、明码标价、质量承诺、人员素质、建立台账、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试点企业在推进乡村连锁农家店的建设过程中,必须执行规范标准,凡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决不能验收。从去年的情况看,由于试点工作启动比较迟,建设时间短,少数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的农家店,经营面积、配送率、店容店貌等达不到规范要求。我们调查还发现,有的地方将达不到面积要求的乡级店,作为村级店验收了;有的试点企业与加盟店只签订了一年的加盟协议,加盟店利用年底销售的高峰期开业,到了销售淡季就关门了。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专门发了通知,要求各地自查自纠,抓紧整改。从各市报来的自查结果看,全省有113个乡村店不合格或解除加盟协议,建议省里取消财政补助;对4个乡级店、150个村级店要求分别调整为村级店和乡级店。我们尊重市里意见,将调整政策支持。对不合格的乡村农家店,各地要督促试点企业抓紧整改,整改后达到规范要求的,将继续给予财政补助。各地一定要加强对已建的连锁农家店监督检查,注意巩固和提高,决不能“建了新的丢了老的”。今年的试点工作,不仅要有新增乡村连锁农家店数量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注重质量,从一开始就要严格按规范建设,加盟协议至少3—5年,经营面积、连锁配送率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各试点企业要端正经营理念,完善连锁管理制度,加强加盟连锁店管理,提高连锁配送率,严格控制店铺的自采,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以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赢得农民信赖,扎根农村,健康发展。
    (三)强化规划指导,推动“一网多用”。我省试点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县乡缺乏统一的连锁网点布局规划。目前,有的乡镇已经有几个试点企业同时建立连锁农家店,甚至有几个试点企业抢着一个乡镇店加盟,出现了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的情况,这不利于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一个试点县建了几个配送中心,既浪费资源,也不利于降低物流成本。各地一定要规划好配送中心、连锁农家店的布局,按规划建设。在试点阶段,原则上一个试点县(市、区)只各建一个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鼓励建设区域性配送中心,发展第三方物流;一个乡镇各建一个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考虑到公平竞争,至多分别不得超过两个;一个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各建一个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今年,商务部提出了加强农家店建设规划管理的要求,建成的农资农家店不得超过50%,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要抓住新农村建设编制村镇发展规划的有利契机,将乡村连锁网点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农家店”的布点要充分考虑当前农村人口大量转移后一部分自然村衰落的现实,注意把有发展前景的村落作为“农家店”的布点村。要结合“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实施,将“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村镇作为建设连锁农家店的重点,今年内覆盖所有的示范镇,两年内覆盖所有的示范村,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积极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在有条件的示范乡镇探索建立集生活消费、农资销售、文化消费、医疗卫生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方便农民生活、生产。要支持试点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推动乡村连锁农家店在销售日用消费品的同时,经营文化出版物、非处方药、烟草等商品,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要引导农村的连锁网点在销售工业产品的同时,积极收购当地农产品,通过连锁体系实现向城市销售,以流通带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构建城乡双向流通网络。
    (四)推动流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进一步做强做大流通企业。今年我省试点企业扩大到200家,其中80%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当地土生土长,熟悉农村市场、了解农民需求,既有利于有效克服外地企业的“水土不服”,也有利于充分竞争,是推进农村连锁农家店建设的有生力量。但从长远看,大企业具有规模优势,便于与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的产销同盟,既能保证产品质量,又能取得较低的价格(由于规模经营降低了流通成本);同时,从政府市场管理的角度,也便于监督和市场调控。试点中,要把培育大企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今后原则上不再新增试点企业。要引导城市大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发展连锁经营,提高规模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要支持大型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通过吸引中小流通企业加盟、收购中小流通企业的农村连锁网点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村市场组织化程度。省级重点培育的徽商、辉隆、合肥百大等10户流通龙头企业,要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的步伐,实现低成本扩张,进一步做强做大。要对省流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每一个省辖市也要培育1—2家重点流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提高试点企业的组织化程度。流通龙头企业跨地区经营,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与当地企业同等对待,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严禁地区封锁,搞地方保护主义。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商务部核准我省今年6000个农家店的建设规划,并将按规划数进行资金预拨和清算,超过规划数的部分,原则上由当地政府自行给予补助。对此各地反响热烈,认为省里下达的建设规划没有包括省属企业,担心他们跨地区发展会占用当地指标,因此对其采取不积极、不支持的态度,这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地区封锁行为。我们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一是明年我们可以多争取建设计划,对今年底建成的一些农家店可纳入明年计划;二是试点企业今年建的农家店验收时不一定完全都合格,对不合格的农家店,经整改合格后可以带到下年申报补助。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农家店建设质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试点企业档案,将试点企业的申报、选址、改造、配送、服务质量、信誉、经营情况记入档案。建立试点企业优胜劣汰制度,重点扶持有一定实力的流通企业作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主体力量,对不具备配送能力或不能保证所建农家店统一采购商品、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试点企业,一律取消其试点资格,并报商务部在网站上公告。建立农家店建设质量回访制度,在组织对新建农家店验收时,要对上年建设项目进行回访,检查农家店经营质量及存活率,并对经营效果进行分析,有关结果在今年11月底前报省商务厅。对建成一年内消亡的农家店,要从试点企业第二年新建农家店中扣回补助资金。建立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农家店检查验收质量责任制度,加大对验收不规范行为的处罚力度,凡是经省商务厅、市商务局组织抽查不合格的农家店,不仅不得享受国家和省市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还要取消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一年内参加商务系统评优评先的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所在县(市、区)的试点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农家店检查验收期间,各市商务局要派专人深入到县(市、区)指导各地验收工作,坚决把验收不合格的店铺挡在门外。要重点加强对农资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验收,确保其建设质量。各试点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加盟农家店的监督管理,政府财政补助主要用于农家店建设,比如统一制作标牌、统一购置货架、统一人员培训、建设信息网络和配送系统等;要加强对加盟店的经常性监督,强化商品配送管理,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店铺,严禁强买强卖(个别农资农家店有搭配销售化肥的情况),规范经营行为;要派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农家店,坚决摘牌,决不能姑息迁就。否则,既影响试点企业本身的形象,也影响试点工作的名声。加强社会监督,商务部和省试点办公室已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各级试点工作办公室也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凡举报一经查实的,要严肃处理。
    (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我省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会上,提交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若干意见(讨论稿)》,除强调加强消费品、农资流通体系建设外,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商务部实施的“双百市场工程”,今年我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省级财政和中部贸易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标准化改造,完善物流配送、市场信息、检验检测、交易大厅等基础设施,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培育3—5个国家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25个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10个省级绿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各市、县都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二是加强以培育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为重点的零售市场建设。综合运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重点发展3—5家国家级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10家省级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设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冷链系统,扩大农产品连锁销售规模和比例。支持大型区域农产品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以“公司+ 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推动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规模化,提高优势农产品市场营销水平。三是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依托和利用我省农业资源,支持发展外向型农业,鼓励开展农产品出口贸易。围绕蔬菜、茶叶、芝麻、蜂蜜、水果、水产品、肉禽、羽毛、蚕丝、中药材等优势农产品,加大中部地区外贸发展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建设2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推动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特色和绿色农产品出口。
    (七)加强商业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试点企业综合素质。推进连锁经营,加强连锁店管理,信息是基础。现在我省多数试点企业都没有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今年要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加快建设,逐步完善。郎溪万泉商场在该县各乡镇发展的连锁网点,已经建成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县中心店对连锁店销售品种、销售量和销售价格的实时监控,连锁网点的商品需求也直接通过网上订购、县配送中心直送,收到了良好效果,各试点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连锁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推动物流配送管理标准化和条码化,加强对配送中心和连锁店销售和库存情况的监控,促进商品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营销,建立安全可靠、高效有序的连锁配送体系,提高试点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发布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市场供求等信息,为企业搞好服务。要加强农村市场运行监测,将试点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出口基地等作为监测样本点,实施运行情况网上直报。要加强商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开展连锁经营培训,努力提高试点企业尤其是加盟农家店的经营服务水平。今年,省商务厅依托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举办了首期农家店“店长”培训班,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后还要分期分批办好各级培训班,重点培训职业经理人和基层连锁店店长,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经营能力,推进连锁企业的科学化管理。要改进培训办法,择优选择培训基地,对基层店长实行免费培训,经费按财政部、商务部有关通知要求,从增加的农家店补助资金中解决。
    (八)加强部门配合,切实落实各项试点政策。去年,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5〕93号),就试点工作出台了财政支持、税收减免、加强信贷支持、方便工商登记、简化项目审批、扩大经营范围、提供交通便利、配送中心用地优惠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执行不够理想。今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加大执行的力度,确保落实到位。去年,中央财政对农家店的补助资金,商务部、财政部共核定我省改造和新建农家店3314家(扣除了非试点区、非试点企业建店数),补助资金1156.82万元,配送中心固定资产贷款贴息463.59万元(扣除了非固定资产贷款部分),近期省里将按照村级店3800元、乡级店2800元的标准和配送中心贷款贴息额,如数下拨到试点企业。今年,国家提高了补助标准,对验收合格的村级店、乡级店分别补助5000元、4000元,并采取验收预拨的形式,待中央资金下达后,我们将会同财政厅先组织部分农家店验收,再进行预拨。省级配套资金的使用,我们已同省财政厅商量,拟区别消费品店、农资店(主要考虑农资店建设成本低、营业面积小、经营品种少等因素),统一乡村两级店补助标准,比照中央核定的农家店数,对乡村消费品店补助2000元、农资店补助1000元,考虑到中央今年提高了补助标准,为了不使先建店吃亏,对2005年每个消费品店、农资店再分别增补1000元。这样,省里实际对2005年每个消费品店、农资店分别补助3000元、2000元。省级资金对配送中心主要采取资金与实物相结合、以实物为主的直补形式,依据投资规模、经营面积、配送品种数量等因素,区别不同档次,分别给予不等的补助,对规模较大的配送中心给予配送车辆的支持。具体补助办法,会后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即联合发文。2006年,省级配套资金对试点企业建设农家店的补助,原则上保持2005年增补前的标准,但将重点加大对“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等重点地区建设高标准消费品示范农家店的支持。各市、县都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安排配套资金,积极支持当地的试点工作。要加大对试点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解决中小试点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次会上,有关企业分别与农行各有关市、县分支行签订了贷款协议,开了一个好头,希望各地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省商务厅分别与省农行、省农村信用社签订了30亿元贷款“服务试点银商协作框架协议”,商务部今年也下达我省开发行14亿元贷款计划,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金融机构、各试点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抓好项目对接,推动贷款的落实。各级担保机构要积极支持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提供担保,促进金融机构对试点企业的贷款。
    (九)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作为试点,是一项新的尝试,需要我们去探索、去研究、去总结。商务部把安徽作为全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省,就是要我省提供经验,以指导全国的工作。我们要不负商务部厚望,深入基层、试点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善于把好典型、好经验总结上来,加以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矛盾的办法和措施,为全国提供好的案例。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同志都要建立下基层调研制度,及时掌握试点地区工作进度、试点企业项目实施情况,撰写调查报告,指导各地试点,推动全省试点工作健康发展。开展试点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支持,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开设宣传专栏、进行专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试点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提高对试点工作的认识,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要组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强化对典型事例的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各类企业参与试点的积极性。要通过宣传,使全社会都了解试点工作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工程,为开展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试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多部门联合作战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加强领导,组织协调,落实目标责任。会上,省政府分别与各市政府签订了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地要认真落实,年底考核,将试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综合考评的指标。这次责任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符合规范标准的农家店建设数量、农资店与消费品店比例、“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村级店覆盖率和镇级店覆盖率等四项指标。这里,我想强调一下关于农资店与消费品店的比例问题。我省试点三年规划建设8000个消费品农家店、6000个农资农家店,消费品店占57%。但从去年建设的情况看,由于农资店建设标准相对较低,建成的农资店占57%,这个比例显然是不协调的。而且建成的农资店中,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不合格。我们下去调研发现,虽然农资店营业面积基本达到规定要求,但有的店不仅没有货架,而且经营的只有化肥一类品种,配送率也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店虽然有统一标识,但纯粹是化肥仓库,农忙卖化肥,农闲关门;更有甚者,有的试点企业将乡村个体化肥销售点挂上统一标识,就将其纳入旗下的连锁店,对加盟店经营情况也从不过问。对这些不合格的农资店,各地要严把验收关,决不能滥竽充数。对去年已经验收的农家店,今年回访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即使资金已经拨补,在拨付2006年补助资金时也一律扣回。今年新建农家店,要严格控制农资店的比例,各地不得超过50%。各市、县政府都要贯彻落实省政府的要求,层层建立试点工作责任制,细化目标,明确职责,将试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政绩的考核体系,狠抓工作落实。省里将建立试点工作评价体系,把试点工作建立领导机构、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试点计划完成的数量与质量、规范经营、举报投诉等作为考核指标,统一考核标准。要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对试点工作完成好的市、县予以表彰。这次会议受省政府表彰的市、县政府,省里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奖励的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作为个人奖金发放。
    同志们,2006年时间已经过半,规范建设农家店、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任务艰巨。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商务经济奋力崛起、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35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